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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昆山市第三届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昆山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昆饰协[2011] 2号 关于开展2011年昆山市第三届建筑装饰“亭林杯” 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提升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提高我市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根据《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开展2011年昆山市第三届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凡参加“亭林杯”评选项目,由企业按照《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愿申报。 2、坚持择优,总量控制原则,按照“实行总量控制,数量适度,按标准严格掌握”的要求,择优评选出优质工程。 二、参评企业资格 1、参评企业原则上在昆山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 2、一个工程原则上不能同时向不同的行业协会申报优质工程奖; 3一个工程由二个以上企业承建的,由企业各自按合同标段单独申报; 4、监理单位申报“亭林杯”的,在公示期间,办理申报手续及填写《参建单位申报表》; 三、申报范围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景观工程、城市街道立面改造(店招、亮化等)工程。 四、申报条件 必须是2010年12月31日前二年内竣工完成的项目(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报材料 按《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统一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3月20日申报结束。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交送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57173518,联系人:朱为民 梅芳 附:1、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2、昆山市“亭林杯”优质工程奖参建单位申报表 3、省标表 特此通知! 昆山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抄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抄送: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开发区质安站。 打字:梅芳 校核:顾红艳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