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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各有关装饰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5号),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轮苏州市装饰工程综合检查工作(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现就有关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综合检查的装饰工程需符合如下条件
1.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2.专业承包的装饰工程须具有施工许可证、专业分包的装饰工程须做好合同信息归集(不包含幕墙工程);
3.预计4月中旬仍处于施工阶段(具有工作面)。
二、汇总2020年11月1日以后具有施工许可或合同信息归集数据的装饰装修工程,形成《2021年第一轮装饰工程综合检查项目备查清单》(附件1)。请各地住建部门根据清单内容,确认辖区内的相关装饰装修项目是否符合参加综合检查条件,并于4月6日前将满足条件的装饰工程项目反馈至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对于未在《2021年第一轮装饰工程综合检查项目备查清单》内的装饰工程,若也符合参加综合检查条件的,相关装饰企业可于4月6日前,自行将《在建装饰工程项目补充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512-65185783,电子邮箱:136813784@qq.com。
请各地住建部门和各装饰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建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于在项目报送中存在相关疑问,请咨询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512-65217125,电子邮箱:272483946@qq.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