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装行协(2006)03号
关于收缴二○○六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会员有“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几年来,从交纳会费的情况来看,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绝大多数会员单位能按时主动交纳,但也还有一些会员单位至今未交纳;有的甚至已数年未交纳,也不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为此,协会于去年已发出了催交通知。按照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众所周知,协会工作的好坏,离不开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参加,我们协会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对多年来,一贯支持协会工作、主动交纳会费的单位,表示深深的感谢。同时经协会秘书处再次研究希望至今欠交会费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于四月三十日前来协会办理补交手续,否则将按协会章程办理。
今年的会费开始收交,缴纳的数额标准不变,你单位
2006年应交金额为 元;
往年应补交金额为 元。
特此通知。
户名: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帐号:32201988739050481819
开户行:建行干将路支行
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二○○六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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