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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0/3/18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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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建〔2020〕80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切实做好装饰装修企业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方面的量化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
50名
,其中,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各5名,市区(含苏州工业园区)25名,原则上1家企业限录用1名专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装饰装修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并熟悉施工工程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从事装饰装修施工工作10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安全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2000万元以上或2个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二、专家职责
1.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能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及时地完成工作;
2.参与全市装饰工程综合大检查工作。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拟申报专家需填写《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合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市、吴江区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工程专家申报工作。按照每个地区不超过5人的原则,于
2020年3月31日前
统一将申报人员的《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3.苏州市区范围内的专家征集工作由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各区住建部门(不含吴江区)要鼓励辖区内装饰工程专家积极申报。请市区范围内相关单位及时将申报人员的《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
2020年3月31日前
报送至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市住建局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对申请入库的人员进行资格综合审查,并予公示公布。
四、联系方式
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地址:姑苏区养蚕里农贸市场四楼409室,联系电话:0512- 65185783。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2-65217125。
附件:
苏州市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专家申报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