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二○○九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会员有“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义务。2009年已进入九月份,一些企业因疏忽或忙于业务、生产经营,没有及时缴纳本年度会费。为使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凡未缴纳2009年会费的会员单位,见此通知后,请主动协助我会做好该项工作,前来协会或通过银行汇款缴纳本年度会费,标准仍按去年的执行。谢谢!
特此通知。
户名: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帐号:32201988739050481819
开户行:建行乐桥分理处
联系人:范红 电话:65187981
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二○○九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