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一、核对确认事宜
本次综合考评参评企业初步结果详见附件,核对确认期限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5日。
二、疑义申诉要求
核对确认期间,相关单位对考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核对确认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申请。
三、联系方式
(一)市政类
1.咨询电话:市住建局城建处65113992、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69152510。
2.申诉材料报送地址:锦帆路211号1号楼308室,苏州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处,邮箱:szzjcjc@163.com
(二)非市政类
1.咨询电话:市建筑安装管理处65237809。
2.申诉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苏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509室。
附件:2024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类)综合考评初步结果汇总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