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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昆山市第五届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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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昆饰协[2013] 2号
────────────────────────────
关于开展2013年昆山市第五届建筑装饰“亭林杯”
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推动我市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将继续开展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凡参加“亭林杯”评选项目,由企业按照《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愿申报。
2、坚持择优,总量控制原则,按照“实行总量控制,数量适度,按标准严格掌握”的要求,择优评选出优质工程。
二、参评企业资格
1、参评企业必须是昆山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2、同一工程不能同时向不同的行业协会申报优质工程奖;
3一个工程由二个以上企业承建的,由企业各自按合同标段单独申报;
4、监理单位申报“亭林杯”的,在评定结果公示期内进行;
三、申报范围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景观工程、城市街道立面改造(店招、亮化等)工程。
四、申报条件
必须是2012年12月31日前二年内竣工完成的项目(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报材料
按《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统一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申报结束。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交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57173518 联系人:朱为明 梅芳
附:1、
昆山市建筑装饰(亭林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
昆山市“亭林杯”优质工程奖参建单位申报表
3、
省标表
4、
昆山市评优工程施工范围及主材使用概况
5、
昆山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6、
昆山市“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分细则
特此通知!
昆山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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