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消除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安委〔2014〕6号)(见附件),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特制定《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安委〔2014〕6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