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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十一届"天堂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6-03-27 返回列表
 
 
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苏装行协(2006)04号
                                                                                                                                     
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十一届“天堂杯”
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装修装饰施工企业:
苏州市“天堂杯”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为提高我市装修装饰企业的创优意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多年来,我市装修装饰企业所创建的市优质工程、省优质工程、全国建筑装饰优质工程,保持了持续增长发展的态势,争创“品牌工程”、“名牌企业”已成为企业追求的目标,这充分反映了我市的装修装饰企业在设计理念的创新上,在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上,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推广上,都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为鼓励和推动我市装修装饰企业跨上新的台阶,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苏建管质[2006]16号文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决定开展苏州市第十一届“天堂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必须是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必须是已经取得“建筑业企业建筑装饰资质”的企业;
3、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向不同的行业协会申报,否则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4、一个装饰工程由二个以上企业承建的可单独申报;
5、监理企业也可申报(需与承建单位联系)。
二、申报条件
1、必须是2005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工程;
2、必须是通过招投标的工程(含议标和专业分包工程);
3、该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凡公用、宾馆、娱乐等对外开放的场所,必须有消防部门的证明;
5、须有经环境检测部门出具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6、今年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额作如下调整:
一级企业            300万元及以上
二级企业            200万元及以上
三级企业            80万元及以上
建筑幕墙工程:
一级企业            350万元及以上
二级企业            250万元及以上
有重大政治意义或纪念性质的工程或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可不受造价限制;
三、申报工程地域
1、市区范围:沧浪工、金阊区、平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2、五县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
3、为鼓励企业外出开拓创建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凡我协会会员企业在市外施工的工程项目,当地未开展评优活动的均可申报,但须经当地质监或监理、业主鉴定为合格推荐的工程。
四、申报资料及装订顺序
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半硬质封面装订成册(不要使用塑料封面);
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上报一份,自留一份)。
装订顺序:
1、申报表;
2、目录;
3、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建筑装饰资质》证书(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或经办理手续的议标协议(复印件);
6、工程合同(主要部分)或分包合同(复印件)及经审计的决算金额复印件或证明;
7、工程简介(该工程规模、面积、造价、设计构想和创意介绍,施工的难点、特点,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介绍);
8、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9、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10、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1、当地质安部门出具的该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
12、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
13、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
15、建设单位对工程使用情况和服务情况的证明;
16、竣工工程彩照10张(6寸照片要清晰,计算机打印图片无效,并附文字说明)。
五、评审程序
1、继续坚持由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企业申报至当地的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县(市)企业需经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推荐给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2、由专家组审核申报的资料;
3、由专家组到现场实地查验工程状况:
⑴ 听取项目经理对工程情况的介绍;
⑵ 听取建设或使用单位的意见;
⑶ 查阅工程有关资料;
⑷ 实地查验工程状况并打分。
4、评委会听取专家组汇报查验情况;
5、评委会评议后,以有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定;
6、在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网上www.szfdg.com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经证实有碍评优的问题,则取消其评优资格,如无异议,则在苏州日报、市消费者报等市级报刊和“协会网站”上公告;
7、与苏州市工程监理协会联合进行表彰。
六、申报日期
自文到之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七、申报费用
每个参评项目交参评工本费200元。
八、评审组织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原第十届“天堂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的基础上,充实人员组成苏州市第十一届“天堂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会长孔全林同志担任,副主任二名由副会长黄静贤和监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徐钊同志担任,委员由朱桂明、吴耀明、王正、杨震、朱维新、马朝明、严小平、王家国等同志组成。
九、评审纪律
申报企业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礼品、礼金。
附:1、苏州市第十一届“天堂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2、苏州市第十一届“天堂杯”优质工程申报表(监理单位用)
 
 
 
 
                                                          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抄报:苏州市建设局并质安处、质监站,江苏省装饰行业发展中心,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抄送:苏州市工程监理协会、各市(区)建设局(质监站),苏州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质监站),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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